上海单独二胎落户政策最新
上海市二胎政策自2016年开始逐步放宽,但仍需满足一定条件。最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于落户政策有了新的调整。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已婚且婚姻存续期在一年以上、家庭已拥有一子女或者经审批已生育二胎)的夫妻即可向户籍所在地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生育计划申请,一般情况下,该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如果批准,夫妻可在户籍所在地区落户登记。
对于单独生育二胎,上海市落户政策也有明确规定。如果父母双方户籍在上海,已有一子女且为女孩,或者已有一个身体障碍儿童,可申请单独生育二胎。如果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也可申请单独生育二胎。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单独生育二胎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在上海外地户籍的夫妻,其能否在上海生育二胎要根据其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来执行。如果符合户籍所在地政策,夫妻可向上海市相应部门提出生育计划,获得批准后再办理落户手续。
总的来看,上海市单独二胎落户政策虽然放宽,但仍有一定门槛,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符合条件的夫妻可申请生育计划,并在得到批准后办理落户手续,享受相关政策等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