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业落户第二批批复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毕业生落户政策的第二批批复,将为更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落户机会。
根据批复,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在上海落户:
一、在上海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1年以上在上海稳定就业的。
二、在上海硕士及以上毕业,具有半年以上在上海稳定就业的。
三、在上海就读博士研究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上海完成学业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在上海完成学业并连续半年及以上在上海从事科研工作。
同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落户,例如在上海参加公费定向、定向或委培工作的人员。但是,上述条件不适用于港澳台居民和外籍毕业生。
此外,上海市还将根据招聘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招聘名额,鼓励更多的毕业生留在上海就业定居。据了解,今年上海市将再次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补贴租房、提供购房补贴、发放创业补贴等。
毕业生落户政策的放宽,对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上海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提醒广大毕业生,要把握好落户机会,争取在上海立足发展。希望上海市的毕业生政策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广大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