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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士家属随迁落户政策

上海博士家属随迁落户政策,是指上海市对博士招收单位的博士后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在上海市范围内的落户规定。

上海博士家属随迁落户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上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上海市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博士后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提供随迁落户便利。

申请随迁落户的博士生、博士后工作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在上海市内拥有固定的办公或服务场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对于博士生、博士后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婚姻关系或法律受理的独生子女;博士生、博士后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经济待遇达到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以上或有经济来源;连续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满12个月。

申请随迁落户的家属,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博士招收单位在上海市的证明、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及社保缴纳流水等。此外,申请人还需缴纳相应的费用。

上海博士家属随迁落户政策的实施,对于留住人才和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沪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上海市将继续以不断完善的落户政策,吸纳更多优秀人才,为上海市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