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生去上海落户政策
上海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引进工作,优化人才环境,对大专毕业生的落户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和放宽,旨在吸引更多的大专毕业生来上海发展。
根据政策规定,凡是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其等级相当学校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上海就业创业,并具有稳定的合法住所及纳税记录的大专毕业生,均可享受上海市户籍管理权限,成为本市居民。
在享受户籍管理权限前,大专毕业生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毕业后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或个人所得税满 18 个月;二是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并已租赁房屋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三是符合相关资格条件,通过各项考核。
对于那些创业的大专毕业生,如已经注册成立企业或Individual Business,其在创业过程中的融资来源及资产证明有效期限等情况也纳入评估范畴。如上述条件全部符合,大专毕业生即可向本市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落户。
上海市对于大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优惠政策也十分丰富。比如,在申请居住证时只需交纳 200 元的申请费用,省去了申请户口的一般昂贵费用,对于人才还将增加配套服务。同时,上海市还为大专毕业生提供了优惠的住房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享受上海市住房保障、合理住房等相关优惠政策。
此外,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上海市也为大专毕业生制定了相关政策。大专毕业生子女在上海可以享受本市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同时还可享受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
总之,上海市对于大专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在日益优化和放宽,稳步推进。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积极寻求就业机会、缴纳社保、纳税、努力创业等方式,为自己在上海落户奠定良好基础,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优惠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