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转户落户所需材料
上海市居转户政策自2016年起实施,为符合条件的非户籍人口提供了更多的落户机会。下面是上海市居转户落户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未满16周岁子女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等;
4. 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出具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明材料:
1. 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现年满16周岁的单亲父母提供法院生效的原始判决书);
2. 子女上学的证明材料,包括中小学在读证明、成绩单(需盖章)等;
3. 持有上海市社保卡或医保卡的证明材料;
4. 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其他材料:
1. 户口迁移凭证(如果已迁移);
2.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有);
3.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是企业职工);
4. 金融机构贷款或信用证明(如果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差异,居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前了解办理过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