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上海落户三方协议
近年来,上海市吸引越来越多的研究生来此就业和生活,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这些优秀的研究生,上海市政府与高校、用人单位签署了“研究生上海落户三方协议”。
根据协议,未在上海有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以通过在上海公共就业信息网上投递企业招聘信息或者通过人才市场介绍参加企业招聘活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可携带录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研究生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居住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即可取得上海市户口。
此外,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研究生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上海落户。这些条件包括:毕业后至少通过自主择业的方式连续在当地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在人才服务机构完成了专业技能培训等。
协议的签署为研究生来上海发展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特别是户籍迁移手续的简化,大大提高了研究生在上海的生活和就业质量。
对于用人单位,这一协议也给予了新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获得一定的财政奖励,同时还可以享受用人单位服务中心提供的各项优质服务。这也鼓励用人单位更加积极地向上海招收研究生。
总之,这一三方协议是对研究生的优厚政策,也是对上海市发展人才的重要举措。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协作,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都能够在上海享受到更好的生活和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