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科生退伍落户政策
上海市在国家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退役军人落户政策。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服务保障办法》,符合相关标准的退役士兵可以在上海市范围内落户,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其中,专科生退役士兵作为一项特殊群体,也受到了特别的政策照顾。
首先,根据上海市《退役士兵服务保障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在上海市落户:
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或因伤残退役,服役期满一年及以上;
被评为或上调为士官等级或技术等级(以下简称“军衔”),或者升级过一次及以上军衔/技术等级;
被授予过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在部队和院校获得过表彰;
符合上海市户口管理政策规定。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专科生退役士兵,在落户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退役证明原件(加盖退役部队公章)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上海市还为专科生退役士兵提供了一些特殊政策待遇,以便更好地帮助他们顺利落户并适应上海市的生活和工作。具体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受理落户申请,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专项安排专科生退役士兵子女的入学;
专项安排专科生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就业创业培训;
提供临时性的安置帮助,包括提供临时住房和生活补贴等。
总之,上海市对于专科生退役士兵的落户政策十分优惠,并为他们提供了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持,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上海社会,开展自己的事业并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