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区落户新政策
近日,上海市发布了新的试点区落户政策。根据新政策,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籍人士可在试点区申请落户,不再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等条件。
新政策的试点区范围为浦东新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这五个区将逐步实行“人才、企业、项目引进+全员落户”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项目落地。
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籍人士,包括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人才、高端人才、获得上海市科技奖励的人员、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支持人员等,均可在试点区申请落户。
此外,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不良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稳定的职业、经济来源;连续在试点区居住满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8个月或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据了解,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完善上海市吸引人才和项目落地的政策体系,推动优秀人才、企业和项目在上海发展,同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内部和区域协调发展。
同时,新政策的实施也增加了各试点区营造人才、企业和项目参与和融入社区情感的氛围,通过落户政策的有效落地,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至此,上海市试点区落户新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为高端人才、科技人才等优秀人才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也将在带动居民消费、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等方面带来新的动力和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