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假离婚落户新政策规定
上海出台新政策,对于假离婚现象采取新的措施。据了解,新政策规定,凡是在上海市内办理离婚手续后6个月内再次结婚的夫妻,需提供民政机关核发的信访情况说明材料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
此外,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假离婚的标准:在夫妻分居、离婚后6个月内,未切实履行夫妻日常生活义务或故意制造条件阻止共同生活的,均属于假离婚。这些情况包括未共同生活,未共同抚育子女,未支付赡养费等。
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对于进行假离婚的夫妻,民政部门将不予登记结婚,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级公安机关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机制,以及公布相关人员名单。
上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家庭合法权益,防范假离婚的不良影响,同时也是为了落实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对夫妻双方真实婚姻状态的审查。希望广大夫妻在结婚前慎重考虑,真实履行夫妻日常义务,诚信守法,防范假离婚现象的发生。
此外,对于已经离婚且符合新政策规定的夫妻,将会面临一定的制度调整。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减少及时发生假离婚的可能性,为广大家庭带来更为稳定、完善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