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配偶投靠类落户政策
上海市配偶投靠类落户政策是指上海市政府针对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因为另一位配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等原因,将自己的户口从其他地方迁移至上海市的政策。
首先,符合条件的配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已经结婚,并且婚姻关系真实有效;二是另一位配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等原因,已经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并且已经具有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住所。
其次,符合条件的配偶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一是提供另一位配偶在上海市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居住证,以及两人的结婚证等材料;二是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提供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的记录、租赁房屋的合同等材料。
最后,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者到当地的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等单位进行申请。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配偶办理落户之后,如果另一位配偶在上海市的工作、生活等原因终止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两人分居或离婚,将可能会受到户籍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总之,上海市配偶投靠类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配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户籍迁移方式,促进了家庭的团聚和社会的发展。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请方式,尽快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