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历届研究生落户政策(上海历届研究生落户政策解析)
前言
自古以来,人口迁移就是一个重要的话题。近年来,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更是成为众多考生关心的焦点之一。每次政策发布,总会引起研究生们的强烈关注。有人说,上海研究生落户政策难以掌握,更有人说,政策变幻莫测。那么,上海历届研究生落户政策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本文将为大家系统解析上海历届研究生落户政策。
第一届政策
1995年年初,上海市开始实施本市研究生就业和创业工程。同年3月底,第一届上海市研究生落户政策出台。该政策规定:在上海市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习,须在上海市用人单位就职,并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且年薪达到或超过当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方可在上海市落户。
第二届政策
1998年,为了增加吸引人才的力度,上海市出台第二届研究生落户政策。该政策相比第一届政策,做出如下调整:要求毕业生工作单位不限于在上海,并放宽了工作年限。要求在上海市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等单位任职,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薪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方可在上海市落户。
第三届政策
2010年4月,上海再次公布研究生落户政策修订版。此次修订,主要在两个方面做出了调整:增加了条件且放宽了政策要求。除了要求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薪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之外,还要求硕士毕业生在上海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并以“毕业落户”名义入职。另外,要求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租赁型住房居住的研究生,将具备在上海市落户的条件。
第四届政策
2016年,《上海市人才新政》提出“硕博连读选拔培养计划”,研究生“硕博连读”学员可以在硕士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在上海就业,并有望提前在上海市落户。研究生毕业前在上海就业,继续按2010年的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落户。另外,2016年底,上海市还推出了“青年人才租赁补贴”,为持有上海市劳动合同的城市青年提供每人每月200元的租金补贴,支持青年人才落户上海。
结语
上海历届研究生落户政策的变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研究生来沪工作和生活。政策越来越优化,条件也越来越宽松。可以说,这是上海市为吸引人才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果。希望越来越多的研究生能够在上海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也为上海的发展献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