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行政处罚规定最新(上海新规:违规落户将受行政处罚)
上海新规:违规落户将受行政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近日出台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试行)》,对落户资格和居住证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针对违规落户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此次新规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新规内容详解
根据新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或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第一,申领人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超过6个月,且境外居住期间未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申领人曾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入境证件或者受到有效限制出境的行政处罚,或者在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申领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行政处罚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落户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申领人进行处罚: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相关申领人将被禁止3年内再次申请;对于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超过6个月且未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申领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被禁止在上海市内购买住房和相关公共服务;对于曾因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入境证件或者受到有效限制出境的行政处罚的,相关申领人将被禁止较长时间内在上海申请居住证。
规定启示
上海市公安局此次出台的新规意在规范居住证的管理,使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获得居住证,减少“黑户”现象。同时,这也是为了防止虚假居住证的出现,保障城市人口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结语
从管理的角度看,上海市公安局此次的举措意义重大。针对违规落户,从管理层面上进行规定,严格依法处罚。但需注意的是,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不代表“打击”,而是为了维护落户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加强对落户者的管理。我们希望,此次新规的出台能够有助于有效遏制“黑户”现象,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