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年落户补缴3倍社保(上海落户需补交3倍社保费)
上海5年落户补缴3倍社保
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等6部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如果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上海连续工作第5年后,想要办理落户,就必须在申请前完成本人从首次在上海市开始工作时起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并且补足到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
根据《决定》的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费是本人在首次在上海市开始工作时起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即自缴纳之日起至补缴之日共计缴纳的费用,缴纳的金额是依据自缴费之日起的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缴纳期间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重复缴纳。
补缴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目前上海市的社会保险费包括5种险种,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每种险种的最低缴费标准不同,其中上海市的月缴费标准最低的是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每月分别是22元和16.5元;其余三种险种的月缴费标准分别为:养老保险 299元,医疗保险 105元,工伤保险 1.5元。
根据《决定》的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上海连续工作第5年后,要想申请落户,就必须完成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补足到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对于2018年之前已参保但未达标的,可以全额缴纳;对于2018年之后未参保或不满5年的,按照实际已缴费月数缴纳。
影响
上海市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补缴社保费,对他们的影响很明显,除了必须缴纳一部分经济负担外,还被限制在没有落户之前无法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公共福利,例如住房公积金和购买保险等等。
不过,对于已经在上海租房或者购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来说,它有可能会影响租房或者买房的人群,因为补缴社保这个问题会被更多的房屋中介或卖方提出,从而对交易产生影响。
警醒
据上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市非本市户籍人员社保缴纳率为99.2%,2017年上升到99.6%。这也意味着还有0.4%的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尤其在销售、服务等“零散”工作领域,非本市户籍人员可能不被社保制度覆盖或者存在逃避缴纳的情况。因此,尽管缴纳社保费是一个小节数额的问题,但是对于符合升级落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结语
总而言之,上海市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的措施,是目前区域限制落户的政策措施是对于限制人口流入的有效措施,也是对区域公共资源的保护措施。如果你是一名非本市户籍人员,那么在计划前来上海工作和生活之前,最好先了解相关政策,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后期麻烦。同时,作为一名在上海落户的外地人,还应该多加重视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在享受城市福利和便利的同时,也要充分履行社会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