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落户算第几类
上海海洋大学是上海市属本科院校,创建于1959年,原名上海水产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作为上海市所属的“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海洋人才,为海洋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贡献。
如果您即将成为一名上海海洋大学的学生,那么恭喜您迈出了大学生涯的第一步。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办法(2015年修正)》文件,您可以享受到上海市生活优惠政策,即取消您在上海的积分落户条件。
按照政策,应聘人员分为五类,落户条件也不同。以上海海洋大学为例,落户应归到第三类——中央直接管理事业单位在上海设立的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和文化创意机构下属的艺术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身份的人员。
对于第三类人才来说,只需要在前一年度全国各省市公布的博士和博后招收名额中,“特招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青年千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除外,普通博士和博后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即可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可享受上海市人才引进的十项支持政策。
这十项支持政策包括:提供最高200万元的人才安居房补贴、提供最高200万元的人才购房补贴、提供最高1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职业技能提升资金、提供子女入学便利、提供最高3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等等。
在享受这些政策的同时,您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居住不少于183天,每年在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内进入单位上班,有望回报社会的同时也为自己的未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