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三方档案接收要求
上海落户三方档案接收要求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即“先租房后落户”政策。所有申请落户到上海的人都需要提供三方档案证明。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要求。
第一:房屋租赁合同
新的政策要求所有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这个合同必须是和房东签订的。合同需要包括基本的租赁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缴纳押金的方式、租房用途等。并且,租赁期限必须在六个月以上。如果您没有拥有自己的房屋,可以通过房屋中介或者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租赁。
第二:学校、公司或者社区的证明信
此项要求需要第三方机构给您出具证明信。如果您是一名学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如果您是一名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公司的在职证明;如果您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或者失业人员,需要在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这些证明信需要注明您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在职/在学时间等信息。
第三:居住地址登记证明
您需要到您所在的居住地址所在的派出所进行报到,提交租赁合同、身份证、申请表等资料,然后等待居住地址登记证明的下发。这个登记证明是上海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需要注明您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详细住址等信息。
总结
以上三点是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新政策,即“先租房后落户”,所要求的三项档案证明。通过租赁房屋、申请机构的证明信以及派出所的居住地址登记证明,能够成功的进行落户操作。希望以上介绍能够对您进行上海落户的相关操作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