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户口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上海市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您是外省市的居民到上海市落户,则需要出具户口迁移证,并在迁移证上填写好落户地址和迁移原因等相关信息。如您担心资料不全面,可提前咨询当地公安部门的具体办理规定。
3.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您在上海市已经租住了房子,可以到所在区县内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暂住证。办理时需要提交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住宿证明材料。
4.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您在申请落户时需一同将家人迁入户口,则需要准备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您有未成年子女,落户时还需要提供生育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5.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您在上海市已经购买或租赁了房屋,则需要提交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以证明您在上海市有固定住所。
以上五项材料为常用材料,申请落户时根据个人情况还需酌情准备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