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应届生的界定政策
近年来,随着就业市场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留在上海就业,并希望在这座城市购房落户,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那么,上海落户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究竟是怎样的呢?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应届毕业生即指在校期间参加了全日制学习的,取得相应高等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并拟回本市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或中等技术学校(含中等师范、中等医学专业、职业高中)毕业生,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等方式取得本市认可的高等学历学位的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当年提出申请,同时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在校期间至少在上海市累计居住一年及以上。
在上海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在上海城镇区范围内合法租赁住房,或者与符合上海市扶持住房政策条件的人员共同购房,或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卡并在上海市缴存公积金,并在申请落户前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
对于符合条件申请落户的应届毕业生,上海市人民政府将予以积极支持和鼓励,享受与上海市户籍居民相同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应届毕业生与已有上海户籍人员缔结婚姻,可以提出“一方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24个月及以上或者具有本市社保、税收等有效证明”的申请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总体而言,上海市对于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比较宽松,但仍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税收等条件,所以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避免错过申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