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回沪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退休人员回沪落户政策规定: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回沪落户:
(1)曾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或以上,退休后离开上海市;
(2)退休后再次回到上海市,无不良信用记录;
(3)符合上海市公安机关管理规定。
2.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社保缴纳证明;
(3)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3. 相关流程:
(1)到原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地注销手续;
(2)到原工作地派出所办理职工档案移交手续;
(3)到上海市公安机关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4.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遵守上海市公安机关管理规定;
(2)申请回沪落户的退休人员,在回到上海市之前应当提前办理好住房、医疗保险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