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落户长三角公示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上海市优秀人才落户长三角地区有关问题的公示》,宣布了上海市优秀人才落户长三角地区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上海市优秀人才可以直接在浙江、江苏、安徽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落户,无需在上海市满足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要求。同时,符合落户条件的本市优秀人才,也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先行申报,经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直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
其次,关于优秀人才落户的条件,上海市规定了严格要求。具体包括:持有相应层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首席专家或访问学者、国内外知名高校教授、技术领军人才、优秀工匠等。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此外,上海市优秀人才落户的政策不仅适用于申请前往长三角地区,也适用于前往其他的经济发达地区,如华南、华北等地。这也为更多的优秀人才提供了机会,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华和能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上海市对外开放、招才引智的体现,也为长三角地区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同时,这也为广大优秀人才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更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