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附件
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附件是指上海市政府制定的适用于应届毕业生的户籍落户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政策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户籍落户机会,为他们在上海市生活和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分为两类:本市高校及技能型人才类毕业生和境外院校优秀毕业生。对于本市高校及技能型人才类毕业生,其就业单位必须为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对于境外院校优秀毕业生,其须在上海市就业并且在上海市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落户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预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经过预审后,应届毕业生需到相关的区级派出所提出户籍落户申请,并缴纳相关的户籍落户费用;
3、区级派出所将受理材料上报到市局,市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经市局审核通过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领取户籍落户证。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上海市境内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落户申请,不得跨区落户。另外,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户籍管理制度和规定,如实提供材料和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户籍落户手续。
总之,上海市应届生落户政策的出台,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户籍落户机会,可以更好地支持其在上海市生活和工作。各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管,确保政策的公开、公正、透明和规范实施,为建设更加宜居、宜业的上海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