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批复第一件联
上海市人民政府
批 复
同意你的申请,决定你落户上海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落户类别
你的落户类别为个人事项类——就业。
二、落户原因
你因工作需要在上海市工作生活。
三、落户时间
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你需在60日内到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民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在上海市居住期间必须按国家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不违反安全、卫生、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上海市常住期间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但不得超越中央和市政府规定的待遇标准。
3、如实报告个人的户籍迁移、职业变动等情况,并办理相应手续。
以上事宜请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