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护工落户政策规定文件
上海市发布了有关护工的落户政策规定文件,旨在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服务保障。
据规定,护工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落户:
1. 在上海市参加了关键疫情的排查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可以在享受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个人申请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2. 在上海市已居住连续3年以上,累计有1年以上在上海市参加关键疫情防控、疾病救治等重大公共事件工作,或者服务期满后,与上海市建立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可以通过个人申请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3. 在上海市已居住连续5年以上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1)累计有2年以上在上海市从事生育、早教、保育、家政等服务领域工作,且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2)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5年、在上海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已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且上海市缴纳社保月均工资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上海市就业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落户审批。
上海市落户政策规定文件将为在上海市的护工提供更多机会与福利,同时也提升了当地公共服务的水平。相信在此政策的推动下,上海市的居民生活质量将会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