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胎超生落户政策文件
近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公布了新的家庭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第三个孩子,并为他们提供落户政策优惠。这一政策对于一部分家庭来说是一个喜讯,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可申请生育第三个孩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已有两个子女;二、都是独生子女;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四、双方均无其他婚姻关系;五、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
此外,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享受以下落户政策优惠:一、将第三个孩子的户籍与两个正常生育的子女合并不计人口指标;二、第三胎在上海生育的,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可以直接落户;三、第三胎在外地生育的,可以在上海户籍所在地婚育证明办理时申请落户,但需同时提交卫计部门提供的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要想生育第三个孩子,家庭需要通过居民门诊医院生育服务台网上预约进行生育审批,且生育时间和医院均需在上海市内。
该政策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讨论。有人担心,放开生育节育政策会导致人口失衡问题,进一步加剧老龄化趋势。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一政策有利于促进人口增长和健康发展,有利于缓解部分家庭生育压力,同时也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的来说,上海市政府的这一家庭计划生育新政策,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更多的生育和落户优惠,但也需要家庭自身权衡利弊,理性规划生育计划,在维护个人生育权利的同时,也积极响应国家人口政策的号召,为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