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个税两家单位重复申报
最近,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爆料称自己以前在上海有两家单位,但是在落户上海的时候却因为两家单位重复申报个税出了问题。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是每个职工必须要缴纳的税款之一,它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多种形式的收入计算个税。每个人在办理落户手续时,也需要关注自己个税的问题,避免出现重复申报的情况。
上海市目前要求居民在落户上海时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有两家单位,应当在所得适用扣除前进行合并并纳入一个纳税人的名下。如此,做到了自己先缴纳所得税,并从第二份工资中抵扣之前缴纳的税款。
若因为两个单位都报税,会导致个税缴纳额度重复或者不足,进而影响到个人信誉度,给落户以及后续的社保等手续办理带来麻烦。一旦被发现属实,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其他法律后果。
因此,在办理落户和个人所得税相关手续时,大家一定要认真核实自己的个税缴纳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避免由此导致的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