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试用期离职
随着我国国际交流的加强,留学生越来越多地选择留在中国发展,并且在中国建立家庭。然而,对于一些留学生来说,在试用期内因为各种原因离职是非常普遍的。近年来,上海市对留学生试用期离职的规定逐渐完善,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情况。
据了解,上海市规定留学生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原因包括单位事业规划变动或产业升级调整、用人单位与招聘单位存在不相适应、个人原因不适应所从事的工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特别是个人原因不适应所从事的工作这个界定,可以有效避免单位利用留学生劳动力廉价的现象。
上海市规定留学生在试用期内离职应当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应当提交离职报告、试用期考核材料、培训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未结算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那么离职手续应当及时办理。
除了上述离职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向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且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三六五”制度,即只要企业单位有一个自然年度的“三”以上的留学生离职,就不得再招收留学生,之后的“六”个月以及“五”年内也不能招收。
此外,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留学生应该注意到,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职、无正当理由未到单位上班等情况,将面临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的可能性,最严重的情况甚至还可能被取消工作许可证、居留证等合法身份文件。
总的来说,上海市对留学生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规定是为留学生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约束力。留学生应该清楚自己的离职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也应当注重留学生的权益保护和培训,合法合规地使用留学生的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