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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死亡丈夫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其中包括了对死亡丈夫的规定。

上海死亡丈夫落户政策规定

根据新政策,若死亡丈夫已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落户条件,则其配偶可以在死亡后6个月内向当地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享受借用死亡丈夫身份的机会,获得上海户籍。

需要注意的是,配偶必须出示死亡丈夫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同时提供死亡证明、自己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了上述条件,配偶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才能成功申请借用死亡丈夫身份:

须年满18周岁

无不良记录

无犯罪记录

连续在上海市稳定居住满3年

近3年内无违法记录

近3个月内在上海市无不良履约记录(如违规停车等)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所需积分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配偶能够成功借用死亡丈夫的身份获得了上海户籍,那么该户籍将视为首次申请落户,不得转移或共同使用。

总之,新的上海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出生地非上海的配偶提供了借用死亡丈夫身份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获得上海户籍,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