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三年协议书模板
本协议书是由甲方和乙方自愿签订的关于乙方在上海落户三年期间的一系列承诺和责任的书面协议。
一、甲方是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乙方是拟定在上海市落户居住的个人。
二、乙方同意自愿签署本协议书,并始终遵守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三、乙方不得利用落户上海的名义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追究。
四、乙方在上海期间要积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乙方保证在上海期间有稳定的居住地点,按时缴纳房屋或租赁费用,不得从事违法短期租赁行为。
六、乙方需自觉接受上海市民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做到文明、礼貌、守法,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等。
七、乙方需主动协调解决与当地居民和棚户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同时注意不要参与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八、乙方需遵守上海市交通规定,不得违反交通法规行驶车辆,不得驾驶未持有本市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九、乙方需自觉维护上海市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在公共场合、互联网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和图片。
十、本协议书签订后,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一经发现,上海市公安局将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并且可以解除本协议书。
十一、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签订新的协议,也可以不继续签订。
十二、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