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中级职称落户政策
上海市会计中级职称落户政策出台了!根据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凡是在上海市范围内取得会计中级职称证书的人员,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落户到上海市。
根据规定,首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上海市工作居住证用人单位意见书》、居住证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籍注销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等。同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已经在上海稳定工作、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具有连续缴纳的记录、近两年连续缴纳上海市个人所得税或者已经达到合法免税收入标准。
此外,申请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资格是以取得会计中级职称为核心条件,所以在申请前必须先准备好该证书;
在申请前,应当先完成户籍的迁移和注销等手续;
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清晰、真实的个人材料,以便审核和审批。
最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政策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作出审核结果。待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会得到上海市官方的工作居住证,享受到上海市本地居民同样的福利待遇。
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激发和吸引多方面人才的积极性,为上海市的人才蓬勃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机遇。同时也为会计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了更加广泛和便利的发展平台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