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军人退伍落户政策
上海市残疾军人退伍落户政策是指为帮助本市残疾军人退役后顺利回归社会,提高其生活质量,上海市政府推出了一项便民政策,即残疾军人可以优先落户上海市。
据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的相关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军人可以申请落户上海市:
一是该军人所退伍的部队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二是该军人所在的原籍地或户口已不在上海市。三是该军人已在上海市参加了社区生活并持续居住了一年以上。四是该军人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相关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便于残疾军人利用这一政策,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市设有服务窗口,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协助残疾军人申请落户上海市。残疾军人可持相关证件及申请材料前往当地社区(村)委会进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可以当场办理。
落户上海市后,残疾军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政策。比如购买上海市公共交通月票时,残疾军人可以凭身份证和“上海市残疾军人证”享受优惠;在医疗方面,残疾军人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特殊医疗救助、免费康复训练、简办特殊用药等便利措施。
总之,上海市残疾军人退伍落户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权益,也反映了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注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