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婚已育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市自2016年5月起正式实施了未婚已育落户政策,让许多未婚已育家庭看到了希望。
根据政策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未婚已育家庭可以在上海落户,并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具体条件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未婚,在生活上互相承担,育有1名及以上未成年子女,且未受过任何处罚。此外,他们应在婚姻家庭状况公示前就已携带全家前往上海,并持有效身份证件。
其次,通过初审后的申请人还需要进行现场审核,需要提交《个人声明书》、《未婚公证书》、《子女出生证明》、《未受处罚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要对自身的工作、居住情况进行介绍,通过审核后才可以正式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未婚已育落户的家庭,每年只有两次审核机会,如果没有通过审核,就只能等到下一年再重新申请。另外,在通过落户后,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子女纳入上海市户籍管理,享受更好的教育和就医资源。
随着未婚已育落户政策的实行,越来越多的未婚已育家庭选择了到上海定居,享受到了更多的公共服务。同时,政策的实施也鼓励了更多未婚已育家庭在上海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