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本科毕业落户政策
上海市普通本科毕业生落户政策指的是,对于在上海市完成本科学业的毕业生,提供优惠的落户政策。
根据2019年4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户籍管理条例》,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落户:在校期间已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两年以上的;未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两年以上的,须于毕业后1年内在上海连续社保或个税缴纳2年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报》规定,上海市公共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高校等招聘的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不再提交落户申请和落户凭证。
另外,上海市还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多种落户方式,包括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落户引导服务、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才落户、著名高校引进人员和优秀本科生落户等。
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落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在校期间在上海缴纳的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为了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上海市还提出了一系列落户政策优化措施,包括开通落户咨询服务热线、优化落户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出优质服务模式等。这些优化措施将为各类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便捷的落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