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姑苏区落户政策规定
上海姑苏区落户政策规定如下:
一、落户条件
1.年龄: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含)以上,未满60周岁。
2.稳定就业或住所:申请人需具有稳定就业或住所,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保或个税满半年。
3.学历或技能:申请人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技能证书。
4.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落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工作单位、住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及复印件。
4.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5.学历证书或技能证书及复印件。
6.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三、落户流程
1.申请人提交前述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向户籍管理部门申报落户。
2.户籍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落户申请材料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结束,户籍管理部门按照公示结果,进行落户登记并颁发居民身份证。
四、其他说明
1.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人员,按照上海市户籍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2.虚假材料或不真实的申报情况,将取消落户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规定中的“配偶”包括合法结婚、同居或有其他亲密关系的男女方。
以上就是上海姑苏区落户政策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