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浪人落户条件新规
近日,上海出台了新规定,针对流浪人员落户问题进行规范。以下是新规定的落户条件:
首先,流浪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证件自发放之日起满3年且在本市有累计2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记录。
其次,符合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等情况的流浪人员,经由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情况后,按照公租房住房保障对象的相关规定落户,享受公共住房租赁等相关优惠政策。
最后,无固定职业的流浪人员可以通过自谋职业或担保人等方式,提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为限制条件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通过稳定的就业、社保等方式,符合落户条件。
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外来人口管理,规范流浪人员落户并推动更多的流浪人员融入本市社会。此外,新规定还规定对差别化的人口政策措施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政策切实可行。
不过,也有网友对于此次流浪人员的落户条件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严格落实户籍制度,流浪人员应该留在原籍落户,而不是到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总的来说,此次上海流浪人员落户条件的新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流浪人员的落户问题,推动更好地融入本市社会,但同时也需要平衡好户籍制度和人口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