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归落户条件政策规定
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海归落户的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海归落户: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二、持有外国国籍,持有上海普通高校本、硕、博教育证书,或者上海市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经市教委认证的具有同等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并入学了上海高校,在校期间连续居住满2年以上,有固定就业或企业经营情况下,可申请落户。
四、毕业后在上海经济贸易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自贸区等创新、科技园区连续工作创业满2年以上,且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可申请落户。
五、在中国境外的机构、企业或研究机构工作满连续2年以上,且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可申请落户。
六、在上海市有自住住房或租赁合同有效期满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条件的,可申请落户。
七、已经在中国境内连续合法居留满2年的外籍人士,在上海市第一次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或居住许可(有效期为1年及以上),且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