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相城落户政策规定最新
上海市相城区落户政策规定最新更新。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有关方面已对落户申请条件和手续做出了一些调整,以下是落户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落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已在相城区租住或购买房屋,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或纳税;
3、主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
4、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已实现分居或属本区社会保障体系内人员的,其亲属关系不受限制;
二、落户手续
1、提交《上海市相城区居住证申请表》和身份证明、租房或购房证明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由户籍登记机关受理;
2、申请居住证时,需缴纳相应的证件费。费用标准由当地政府公布;
3、户籍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如符合条件,发放相应证件;
4、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办理换证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当年租赁房屋的,须提供租约和租金交纳收据或凭证,并在此后一年内在相城区内购买房屋或续租同一房屋,方可继续享受落户优惠政策;
2、主申请人需在相城区租住或购买房屋满一年后,才能申请安置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随迁落户,但需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3、居住证不得作为申请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其他证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即是最新的上海市相城区落户政策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