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分居两地落户政策
自2016年7月起,上海开始执行夫妻双方分居两地落户政策,这一政策实行的背景是日益严峻的城市人口管理问题需要解决。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分居两地,其中一方到上海市落户,另一方在城市外落户的,夫妻双方仍可依据婚姻关系在上海市内享受户籍待遇。对于已经在上海市内有了房产或者已经在上海市内居住满五年的夫妻,只需要其中一方在上海市内有工作,就可以依据婚姻关系在上海市内享受户籍待遇。这种政策,对许多夫妻提供了便利,使得他们可以在不同的城市工作、生活。
然而也有人提出,分居两地落户政策实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审批难度大,满足条件后需要到各个部门申请,并且夫妻双方均需要在户籍派出所进行申请,程序相对较繁琐。其次,政策实行的时间较短,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社会预期,在一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出于各自的工作需要,不得不进行长期的分居,这种情况下,分居两地落户政策的实行并不能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总的来说,分居两地落户政策在上海的实施,为夫妻分居提供了新的选择,既方便了城市管理,也方便了夫妻家庭生活。然而在实行中还需要针对一些具体问题继续完善政策,使得政策更加贴近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