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地分居婚姻落户流程
上海和其他城市有许多人在工作或生活上的原因,选择分居。对于一些分居的夫妻来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婚姻落户来实现“重归一户”。然而,在跨地区、跨省市的情况下,办理婚姻落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程序也会有所不同。
在上海,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本地户口,那么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在办理完婚姻登记之后,夫妻双方需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婚姻登记档案转移申请。审批周期大约是10个工作日,夫妻双方必须在审批期限内提交必要的材料。夫妻双方只要其中一人的户口落在上海,就可以直接落户。
对于只有一方户口在上海的夫妻来说,如果另一方户口在其他城市,就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省际转移材料,由上海公安机关和夫妻双方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夫妻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双向流动”落户。这一流程相对比较复杂,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调,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如果夫妻双方都分别在不同的城市,需根据彼此户口所在地的省市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之后,需要根据规定提交跨省市转移材料。由两地公安机关共同审核并审批,审批通过后,夫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要注意的是,在以上所有情况下夫妻必须符合婚姻登记和婚姻法律规定,办理时需要提交夫妻双方的一些必要的证件和资料,具体如下:
身份证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结婚证书
与当地派出所签订的《承诺书》
总之,上海和其他城市的婚姻登记和落户流程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夫妻双方在处理整个过程中,也需要积极配合和认真对待相关的事项和规定,以便顺利完成婚姻落户程序,享受夫妻团聚的幸福和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