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落户居转户流程
在上海临港新片区通过居转户方式申请落户的流程相对简化,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临港缩短年限版)
1. 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5年(常规7年,临港缩短至5年)。
- 在临港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社保缴纳满5年(重点产业单位可缩短至 3年)。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1倍上海市平均工资(若通过职称申请,需匹配职称要求的基数)。
- 依法纳税,无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记录。
2. 重点产业单位优惠:
- 需用人单位属于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目录内企业,并由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流程
1. 单位资质审核(首次申请需办理)
- 用人单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系统”注册,并提交单位资质审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临港重点产业证明等)。
2. 个人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上海人社APP”或社保中心打印);
-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税务局官网打印);
- 劳动合同(与临港单位签订,且在有效期内);
-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证明在临港居住);
- 职称证书(如有,需与岗位匹配);
- 无违反计划生育承诺书等。
3. 网上申报
- 单位登录“上海市自助经办系统”,填写《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申请表》,上传个人材料扫描件。
- 系统预审(约5-10个工作日)。
4. 现场提交材料
- 预审通过后,单位人事携带纸质材料到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 材料清单以预审通知为准,需加盖单位公章。
5. 初审与复核
- 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约30个工作日);
- 市人社局复核(约20个工作日);
- 审核期间可能要求补充材料。
6. 公示与落户
- 审核通过后,姓名会在“上海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
- 公示无异议,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 持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再到上海派出所落户。